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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26人)

2019-09-30 11:58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规定,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1.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次招聘不面向2020年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2.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条件。

  3.相关条件的特别说明

  (1)年龄。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2)工作经历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2019年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逾期不能取得的,可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受聘人员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进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9日9:00时至2019年10月23日17: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以准考证开始打印日审核结果为准,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报名前应仔细核对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报名;报考人员承诺在报名时提供的一切信息的真实性,凡填报信息不实,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31日9:00时至2019年11月2日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报名及开考比例要求:(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请务必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资格复查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在校生实习、创业不算工作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2)所有报考人员所持学历或学位所示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一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6),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在专业参考目录可以找到本人专业的,相近专业认证无效。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3)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此类招聘岗位如在规定报名时间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其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对于首次报名时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相同报考条件下,可按1:2的比例延长报名时间(另文公告),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如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或技能。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勤岗位分别命题和笔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和评审。

  2.笔试形式及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招聘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博士不需参加笔试,但需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不参加笔试,但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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