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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攀枝花仁和区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43人)

2019-10-15 17:15  |  仁和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2019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http://www.rst.sc.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renhe.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19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四川省的2020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即1988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7.除上述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2)获得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

  (3)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艺体竞赛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励上的;

  (4)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的;

  (5)大学期间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社团领导并获得奖励的;

  (6)大学期间曾服过兵役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四川师范大学

  时间:2019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一。

  (2)西华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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