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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通辽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

2019-11-14 14:48  |  通辽职业学院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通辽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辽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3名列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1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4人。详见《通辽职业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2001年11月14日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招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户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简章发布日为准。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1.“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2.“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通辽市户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续聘的科技服务员,可以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和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公告已于2019年11月12日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lzyxy.com)和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tlpta.com)发布。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自行下载《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在登记表内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色渐变底彩照,正反面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17:30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通辽职业学院体育馆一楼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

  (1)《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7)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9)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的,须详细填写本人具备的执(职)业资格名称、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及起止时间。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7.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自行选择试卷语种,报名时须向工作人员登记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通讯工具)要在整个招聘环节期间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

  9.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10.实际应聘人数与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4:1方能开考。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为2:1,蒙医岗位开考比例为1:1。“项目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并调整为普通岗位。其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调整或核减、取消的岗位,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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