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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公告

2019-11-25 17:35  |  北京市教委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将于2020年1月4日—5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

  4.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居住证;或者是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大专和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或者是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另: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认定体检要求)。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以及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或者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大专和本科港澳台学生、在读港澳台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港澳台学生。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居民相同。

  二、报考流程

  (一)面试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8:00—13日16: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北京师范大学四年级公费师范生选择“北京师范大学在校师范生考区”,其他考生选择“北京考区”,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据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功能设置,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9年下半年之前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 参加2019年下半年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5.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报考进入面试审核确认阶段。

  (二)面试审核确认

  本次报名考生的面试审核确认工作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采用“网上审核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首先对考生进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12月10日-13日。

  重要提示:考生完成网报24小时后,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统考面试栏目——网上审核系统”(http://mianshiyy.bjtcc.org.cn)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1)通过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为“网上审核通过无需现场确认”,同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进度为“待支付”状态的考生,可于12月12日(周四)13:00后直接在该网站上进行缴费。

  (2)未通过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为“网上审核未通过需要现场审核确认”,或者在网上审核截止日(12月14日)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进度仍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确认方可缴费,否则无法参加面试。

  2.现场审核确认

  未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当以“网上预约—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12月14日—16日(周六至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2)地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技园1号楼1层。

  (3)确认步骤

  第一步:网上预约

  预约方式: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统考面试栏目——网上审核系统”(http://mianshiyy.bjtcc.org.cn)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确认的时间;

  预约开放时间:2019年12月11日—16日(周三至周一);

  预约完成后,系统会向考生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发送预约短信,考生凭此预约短信在预约时段内进行现场确认。

  第二步:现场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考生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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