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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2人)

2019-12-13 15:33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考试

  根据不同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或机考和面试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1.笔试、机考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机考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机考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职业学院官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应聘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采用试讲方式,应聘辅导员、心理健康咨询教师、信息中心专业技术、计划财务处会计和出纳岗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答辩、实操考核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业务实践技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笔试或机考和面试成绩均可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总成绩由笔试或机考、面试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或机考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或机考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先按面试成绩排序,再按优先条件排序。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机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地点:黑龙江职业学院清华楼,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档案审查

  按照规定要求对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黑龙江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放弃录用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录用。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九)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咨询电话:人事处0451-87500961 86661146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和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451-86689642

  八、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1、黑龙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

  3、黑龙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黑龙江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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