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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长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1人)

2019-12-18 09:43  |  长春工程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我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我校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专科2800元/月,本科3000元/月,硕士3600元/月,博士40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专科3200元/月,本科3500元/月,硕士4000元/月,博士4500元/月。工资按全年十二个月发放,学校按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工程学院(http://www.ccit.edu.cn),本公告中我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0578232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431-80578127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9年合同制(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2019年合同制(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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