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是某运输公司的经理,为了抢运煤炭,甲亲自跟车督促驾驶。在驾驶员乙已经连续驾驶1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甲仍强令乙继续加速。乙因过度疲劳,操作不当,在驾驶中撞死路边一摆摊商贩。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B. 甲、乙成立交通肇事罪共犯
C.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D. 甲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考点】交通肇事罪
【华图详解】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通常是生产、作业第一线工作人员,本题中,甲、乙的行为并非发生在生产、作业当中,不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故A错误。《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2条情形之一的,单独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不成立共犯。而这两条区分的关键点是:有无“指使、强令”行为。从题干中“甲仍强令乙继续加速”可见,此题中甲单独成立交通肇事罪,故B错误,C正确。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违反交通规则”。甲的整个行为过程都是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违反的是交通规则,不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故D错误。
【华图提醒】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与交通肇事罪的单独定罪的主要区别点之一为:有无“指使、强令”行为。
注意《刑法》第134条规定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于构成该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犯罪行为,即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