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日,交警甲在乙的小饭馆吃午餐,付给乙餐费100元。当天下午,乙驾车到超市购物时违章停车,甲依法对乙处以100元的罚款并出具罚单。根据法律关系原理,上述“吃饭”与“罚款”两次活动所引发的法律关系分别是( )。
A.基本法律关系与普通法律关系
B.实体法律关系与程序法律关系
C.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D.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考点】法律关系类型
【华图详解】甲在餐馆吃饭时,与乙之间发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甲依法对乙处以100元的罚款并出具罚单的行为,属于依法行使职权,与乙之间发生的是隶属型法律关系,故D正确,ABC错误。
【华图提醒】按照不同标准,法律关系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依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内容的性质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基本法律关系是指由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所创立或确认的,直接反映该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是指依据宪法以外的法律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依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依主体地位是否平等,法律关系可以分为隶属型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存在于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于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构和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主体之间。依主体是否特定化,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知识点:法律关系概述 法理学 法律关系 考研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