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班招录面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面试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请报考凉山公安系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9月1日到凉山州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城南大道)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2010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以上证件带原件,收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高学历退役士兵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考生,请带上毕业证原件。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复审和报名时间为9月2日到3日上午12点。
三、面试报名
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身份证、准考证于9月1日下午5点前到州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0年9月4日—5日。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备考用品进入面试场所。
面试人员名单见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
附: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
凉山州人事局
凉山州公安局
凉山州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