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考生资格复审的公告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规定,资阳市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0年9月1日8:30-18:00、9月2日8:30-12:00。报考资阳市县级公安局机关的在资阳市公安局接待站三楼会议室(地址:资阳市车城大道366号,联系人:许慧,联系电话:26559504)进行;报考资阳市县级司法局的在资阳市司法局政治部(地址:资阳市政府大楼二号楼六楼0616办公室,联系人:陈珊,联系电话:028-26110191、13882916096)进行。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定于9月2日下午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9月2日下午在资阳人才网公布。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到资阳市公安局接待站三楼会议室和资阳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政府大楼二号楼六楼0616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携带资料:
1、《2010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复印件各一份;
4、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9、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
附件:1、资阳市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系统资格复审名单;
2、资阳市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司法系统资格复审名单。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