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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北京海淀区公共委所属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公告
2011-07-30 15:22  华图网校 点击:

  为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快速发展海淀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区属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委拟开展补充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主要集中在14家事业单位的37个岗位,其中面向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是33个,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的岗位为4个(具体见岗位需求表)。报考岗位总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的2010年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修全部课程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须具有硕士级以上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均不在引进范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并能取得相应学位;

  4、能够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5、符合具体岗位的专业及其它条件要求;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在职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关系在京,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

  3、截止报名之日,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具有履行现职务、职称的业务能力;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00在各单位办公室或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名工作。

  (一)报考毕业生岗位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2、201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4、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统招统分证明;

  5、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及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证明;

  (二)报考在职招聘岗位所需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资质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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