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招聘管理九级岗位人员四名。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0岁以下(截止报名之日);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5、具有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详见《大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11年8月31日至9月2日(周三、周四、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交材料到大兴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大兴区兴政街15号,区政府办公楼九层920室)报名。
五、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贾如刚、李怡
联系电话:61298996、61298597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