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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1-09-07 10:07  华图网校 点击: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备案及总结

  招聘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体育总局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体育总局人事司、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监督、咨询电话》。

  十二、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报名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体育人才网(人力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yrc.gov.cn),重要信息也将在中国体育信息网(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port.gov.cn)上刊登。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都将在中国体育人才网“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也将通过网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二)关于报名、考务、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在公开招聘专栏中查询,也可咨询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咨询电话:87182005、67159766)。关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条件等方面的信息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笔试结束后的面试、考核、体检等方面工作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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