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主城公安机关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
按照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统一安排,5月30日和5月31日将对报考主城公安机关的考生开展报名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职位安排
(一)5月30日上午8:00至12:00
对报考基层侦察岗1-26、基层民警岗1-14、基层综合岗11-17的考生开展复审;
(二)5月31日上午8:00至12:00
对报考基层行政岗1-34、基层综合岗1-10的考生开展复审。
注:报考不同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有所不同,请按上述安排参加复审。
如外地考生因路途原因未能参加5月30日复审的,可以参加5月31日的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石桥铺玉灵洞258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报名信息表2份(个人报名信息表请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进入审核现场。
(二)考生应由本人参加报名资格复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委托他人持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委托书;③委托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资格复审流程
凭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入场——在指定地点等候复审——由工作人员带领到资格复审点复审报考信息——阅读面试注意事项——复审结束按规定线路离场。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务必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二)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务必保留好加盖了“合格”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待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请报考主城公安机关的考生从即日起关注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 “招警信息”栏目,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工作安排及结果。
(四)请考生严格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若有疑问请致电重庆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招录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3962547,63962151)。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