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精干高效的公安宣传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重庆公安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遴选公安宣传岗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数和职位
从全国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遴选10名优秀人才到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担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人民警察。其中:新闻采编岗5名,播音主持岗2名(1男1女),新闻摄影岗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密意识强,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并熟悉宣传工作,工作中能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科员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一定的宣传专业技能。
(二)专业条件
1.新闻采编岗。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采编能力。新闻或中文专业毕业、有三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者优先。
2.播音主持岗。要求形象好、气质佳,能代表重庆警方形象;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甲等,具有一定播音主持经验和写作能力,符合栏目主持人要求。具有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新闻摄影岗。要求擅长新闻摄影,摄影技术较高,新闻敏感性强。新闻专业毕业、有三年以上新闻摄影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内的;
2. 近三年内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各级执纪执法部门已经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被问责免职的;
6.组织认定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28日至8月5日。
2.报名方式
填写《重庆市公安局宣传专业人才遴选报名表》,并通过邮寄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收信人:钟玲;邮政编码:401147。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件、学历学位、获奖作品、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左上角要注明“复印属实”且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播音主持(配音)岗报名人员需报送本人近期生活照2张(jpg格式,不能报艺术照、浓妆照),新闻播音、散文或小说朗读作品录音各1段(mp3格式或wav格式,没有专业录音设备的可以使用录音笔、手机、电脑等录音),如有节目主持录像,也可一并报送;新闻摄影岗报名人员需报送本人拍摄的各种会议、活动照片(7寸)及电子档,电子档用本人名字命名制成光盘和照片一起邮寄。
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在考试前需要提交市公安局政治部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