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名额和条件(附各镇卫生院招聘专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3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卫生局人事监察股(南雄市雄州街道新城林荫西路13号卫生局二楼)。电话:0751-3822253。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5日-- 6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12日-- 13日
(五)已在本市卫生系统就业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七)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持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交《201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就读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咨询电话:0751-3822253)。
2、凡持广东省外中专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