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管理区)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全市共计划招聘379名,并定于2011年9月17日进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2011年贺州市各级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具体内容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
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n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九)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不得报名。
(十)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贺州市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处理。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和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招聘《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n)或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填写《201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标准)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1年7月29日8:00—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