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验》。由贺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每科100分共200分,面试100分。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哲学知识、政治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文化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区情等。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市直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县(区、管理区)职位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区、管理区)人社局申请,县(区、管理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考单位报告招考主管机关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个人要求办理解除报名手续或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办理解除报名手续或调整手续,实行现场办理,办理时间:8月8日8:00—9日17:30,办理地点: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3、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考《综合能力测验》
4、考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查询笔试成绩。
合格分数线确定后,由市人社部门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考单位计划招聘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2.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名单在贺州市人才网或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5天内进行。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1年10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6、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由市级人社部门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