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进行面试(进行综合能力、专业能力测试)。
1.笔试: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40% 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0日,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中有违纪行为被查处取消考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省交通运输厅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笔试结束后,具有笔试有效成绩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在面试环节增加试讲,试讲人员应按其应聘岗位准备20分钟的专业教学内容。教学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