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3日至7月26日9:00-16:00。
2、报名地点:花溪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花溪区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的《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1年8月4日9:00-16:30。领取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凭条》。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8月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于2011年8月10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
(五)查分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只查主观题,查询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查分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考分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书面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并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xgov.gov.cn)上公布。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过时不予办理减免手续)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2011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