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2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文字功底、财务管理、处理问题、协调调度等能力的相关知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地点由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在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否则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由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1.5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1.近3年年度考核(考核年限达不到3年的按实际考核年限确定)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3611525 3617434
监督电话:3611547
丹寨县2012年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
丹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
丹寨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