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
1、时间:2011年8月30日8:30至9月3日17:30。
2、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政府一楼123室)。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携带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提供,无需考生逐一领取),同时自行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及《兴隆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www.hbxl. gov.cn/),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
(五)体检
体检由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填写《兴隆县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
(七)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及体检、考核合格的报县2011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经以上程序最终确定的人选,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分配到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选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准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