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每一专业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考察招聘专业岗位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成绩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启封核准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阳市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报考的岗位类别,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具体标准和办法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对个别考核对象可采取走访毕业院校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因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张榜公示,同时在市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安阳市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
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参加聘用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 0372-595070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卫生局
二 ○ 一 一 年 七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