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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阳邓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2-06-26 17:35  华图教育 点击: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提高和城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讲课)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本次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330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100名

  专业

  数量

  学段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信息技术

  体育

  音乐

  美术

  合计

  初中

  15

  15

  15

  12

  6

  8

  5

  5

  4

  6

  3

  3

  3

  100

  (二)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50名(其中幼教专业40名)。

  (三)从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中招聘小学教师35名。采取独立报名,统一考试,独立录取,录用后统一分配到缺编严重的农村小学任教。

  (四)从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学校委培毕业生中招聘小学教师45名。采取独立报名,统一考试,独立录取,录用后统一分配到缺编严重的农村小学任教。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由教体局面试后,择优聘用,数量不突破20人。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具备全日制普通类中等专业或以上学历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2、应聘对象户籍为邓州市户籍或父母一方、配偶为邓州市户籍;南水北调移民到邓州的应聘者,户籍未迁入的需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出具证明。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及"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学校委培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学籍档案仍保管在邓州市教体局或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且尚未就业的。

  (二)招聘资格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委培毕业生除外)。

  2、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或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中等专业或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教专业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幼儿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的必须取得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取得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幼教专业的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思想素质好。

  2、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较高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团结同志,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⑹"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未经设岗县人民政府批准解除协议的;

  ⑺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双休日照常)。

  2、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4、报名费用: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5、咨询电话:0377-62289199 62168623

  6、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7、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户口簿(没有户口簿的出具父母一方或配偶的户口簿,同时,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配偶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未就业证明,并填写《邓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层次、专业的证明。

  8、招聘工作整个过程的相关信息在市政府网站、邓州电视台及市政府大门口公开栏内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根据招聘条件、资格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负责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开考(2001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学校委培毕业生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个别急需紧缺专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其招聘计划可调整到其他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上述调整开考比例和调整专业计划须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①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17-19日携带身份证、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报考小学幼教专业的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

  ③根据豫组通〔2009〕24号文件规定,对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身份,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

  2、面试

  ①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2001年中等师范毕业生和2002年孝感中等师范学校委培毕业生单独面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将个人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交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教体局人事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②面试时间:2012年8月7日-9日。参加面试人员于2012年8月5日-6日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面试通知书或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④面试内容:应聘初中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现行初中教材;应聘小学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小学四年级现行教材语文或数学(应聘小学幼教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幼儿园中班教材)(具体内容见附件)。

  ⑤计分办法:面试(讲课)采用百分制,每人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准备时间10分钟。讲课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的讲课成绩。讲课成绩在本场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工作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核

  1、根据综合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新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由市人社局、教体局、卫生局组织实施,时间为2012年8月14-15日,地点为邓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人员于8月12-13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3、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实名举报,举报者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1、人事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由市教体局统一分配到农村缺编乡镇中小学任教。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市人社局审批后,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教体局报到并接受岗前培训,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培训

  根据国家政策,对新聘用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理论、职业道德、新课改及相关专业知识。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邓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讲课)指定使用教材一览表

  一、初中

  语文七年级上册……江苏教育出版社

  数学七年级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英语七年级上册……北京教育出版社

  物理八年级全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化学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生物七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政治(思想品德)七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七年级上册……中华书局

  地理七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

  信息技术七年级上册……河南大学出版社、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

  体育与健康七至九年级水平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音乐七年级(13) ……人民音乐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美术七年级(13)……人民美术出版社

  二、小学

  语文四年级上册……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数学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小学幼教专业为幼儿园中班教材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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