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优化我县幼儿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拟公开招聘40名幼儿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管理,统一阅卷评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0名,全部安排在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年龄在35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我县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的现任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2012年7月1日之前户口在龙山或者升入大中专院校前户口在龙山。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公布招聘计划。在龙山政府网、龙山教育网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 13日—7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5 日17点,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皇仓中学学术报告厅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所有报名材料实行一次性办理,补交一律不予受理,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资格审查后公布参考人员名单。
3、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数报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7月17日下午发放准考证)。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50分,时间为15分钟,采用基本功测试办法,内容为语言表达、视唱、舞蹈、钢(风)琴演奏和简笔画5项,每项分值为10分。其中舞蹈曲目自备,语言表达、视唱、钢(风)琴演奏和简笔画临时抽题测试。面试时间:2012年7月26日。
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根据教师行业标准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2012年8月2日。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者按体检递补的方式递补考核。
7、聘用。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不按规定选择工作岗位,取消聘用资格。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龙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