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 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领导小组 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师德师风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程序办理相关进编、聘用手续。招聘的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后山三乡小学任教。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按原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聘用人员在南岳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并签订协议。
三、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南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5663937
南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