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中小学教师,经研究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名额与科目
边远缺教乡镇和部分学科教师紧缺乡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0人,初中教师20人(名单与科目附表)。
二、招考条件与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生敬业,身体健康。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小学教师要求具有统招全日制中师(含幼师)以上学历(含非师范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具有统招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含自考本科、非师范统招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毕业的,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文科专业可报考初中语文、历史、地 理学科教师,理工科专业可报考初中数、理、化、生学科教师,音乐、英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对象为:面向社会招考的中小学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元月1日后出生)。乡镇小学教师限招户籍在衡南的人员和在衡南县工作的工作人员子女及配偶,初中教师户籍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以及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的;
6、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六)在近五年参加衡南招考有违纪舞弊纪录的不能报考。
(七)对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人员要记录在案,五年内不能在衡南参加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