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要求:
(1)报考者先下载《湖南省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表格下载见附件),填好后到所在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时请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湖南省隆回县2012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相片3张;
(4)笔试每人交考务费200 元;
(5)乡镇中心学校须如实签署意见,否则将追究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两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
(2)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内容80%,公共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0%。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 7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2年 7 月17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县教育局人事股。
2.试教
(1)按选聘学校的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试教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试教按报考岗位采取分组说课或授课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定)。内容为相应岗位、层次教材。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3)试教分值为100分,由评委当场评分。
(4)试教时间、地点在隆回教育网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