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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测评):
1、笔试: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是否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综合考核测评)人选。参加面试(综合考核测评)人员名单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公布。
2、面试(综合考核测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综合考核测评的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用人单位发出的考试通知书。
面试(综合考核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有笔试的情况下,面试(综合考核测评)成绩合格者其分数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综合考核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综合考核测评)的考生交纳100元面试费。
面试(综合考核测评)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公布。
3、对报名应聘岗位简介表(二)中岗位的人员可采取考试与考核将结合的方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组织体检。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招考阶段因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市组织人保部门审定。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和2011年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2、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11年11月18日向前推算。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六、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三《招聘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纪委:0510-81820726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0510-81820841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453
八、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1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及部分部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一)
2011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及部分部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二)
附件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三:招聘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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