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9日至20日(上午8:40—11:30,下午2:15—5:20)
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室(淮安市健康东路22号)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部门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人。本次招聘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法律类专科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4)与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具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证书;(2)江苏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证书;(3)计算机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6.具有本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见本《简章》附件)并贴上照片。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彩照3张,缴纳报名费50元。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9日至20日(上午8:40—11:30,下午2:15—5:20)
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室(淮安市健康东路22号)。
2011年11月23日在淮安市人才网上公布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harczx.gov.cn/)。
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1年11月25日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709室)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