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区中小学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引进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新社人〔200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2名中小学教师,学科和人数分布如下:
语文 | 数学 | 体 育 | 美术 | 合计 | ||||||
无专长要求 | 田径专长 | 羽毛球专长 | 乒乓球专长 | 排球专长 | 小计 | |||||
中学 | 1 | 1 | 1 | 1 | 4 | 4 | ||||
小学 | 11 | 2 | 2 | 1 | 1 | 4 | 1 | 18 |
二、招聘对象
1. 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 尚未正式就业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限常州市户籍。
三、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3. 专业对口。
4.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 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6月23至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符合招聘条件且志愿从事新北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持报名表(附件1)及以下材料至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楼,市内乘B13、19路至新北区政府站下)进行报考登记,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1.2012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证书、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1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学科)。
2.2010、2011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1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学科)。
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原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201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7月5日。
(二)资格审查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6月28日,考生携带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加试。
(四)笔试
1.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内容: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作文。
3.试卷结构:总分100分,其中通识性知识10分左右,新课程理论15分左右,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组织协调能力考查35分左右,作文40分(含书写和卷面3分)。
4.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作文。
(五)专业加试
美术、体育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1. 美术:加试素描、命题创作、美术作品鉴赏。其中素描50分,命题创作40分,美术作品鉴赏10分。前两项共测试180分钟,美术作品鉴赏准备和讲解各5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前两项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2. 体育:加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体育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其中基本素质30分,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70分,测试10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六)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美术、体育学科含专业加试成绩,其中,有专长要求的体育岗位的加试成绩须达80分以上),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不低于岗位职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