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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上半年江苏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2-06-20 10:02  华图网校 点击: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9:00~16:00,地点为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①2012年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含)以上。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核表》,报区人社局审批。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初聘期为一年。初聘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武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人社局纪委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区纪委0519-86310134

  区人社局纪委0519-86310896

  九、本简章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常州市武进区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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