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40名事业编制、财政拨款中小学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一:《连云港市赣榆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1、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限2010、2011、2012三届赣榆籍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3、报考金山中专专业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几个阶段。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址:赣榆县教育局东一楼。联系电话:0518-86212686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及复试费。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名时须填写《赣榆县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和自身具备的条件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志愿为高中(含职高)、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专科毕业生还需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县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数达不到3: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使用。紧缺专业及学科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低于3:1开考,并在开考前发布补充公告。
2、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均为百分制,统一阅卷。
笔试采用分专业统一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部分(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2:1的,笔试成绩须达合格(60分)以上。
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和操作流程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统一以说课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报考年级段相应学科教材;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另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成绩计入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