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区市教育局主要任务
1、按时接收省高招办教育入学考试数据;
2、落实考点、考场和选聘工作人员,并抄告设区市人事局;3、上报教育入学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至省高招办;
3、接收、保管和运送教育入学考试试卷;
4、打印教育入学考试各科目考生座次表;
5、组织实施8月30日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三、考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文化综合》和《民法学》为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做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为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主观题在答题卡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持身份证以外的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各考区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四、考试实施
(一)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为便于考试管理,此次由省人保部门实施的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省教育部门实施的教育入学考试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考点、统一监考人员、统一考场规则、统一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统一操作规范、统一考务培训。
全省按设区市设立11个考区,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应选择高考定点学校或人事考试定点学校,考点、考场按照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考点门口应有“江西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市考区××考点”条幅,并明示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考场安排表、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等。
要打印带考生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监考人员使用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有关时间安排见《江西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
(二)试卷配发、运送、保管
本次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试卷配发和运送由人保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承担。各地在接取试卷时将本考区的考务组织方案分别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高招办备案。
试卷须由专人押送,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
任何时候试卷交接必须有三方人员到场:交方、接方及监督方(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试卷交接双方均不得少于2人。在交接中,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有更换密封签迹象,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时,应立即向省级部门报告。试卷交接以后,三方都必须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
建立健全试卷的保管分发制度。试卷接收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并需在试卷保密室内安装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摄像系统。试卷存放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与当地保密部门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设点放置,以确保试卷保管安全。
试卷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实施2人以上、24小时不间断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