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附属人民医院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前身是呼和浩特铁路中心医院,于2004年6月按国家政策整建制移交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其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 疗、肿瘤研究与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占地总面积52543.2平方米,开设病床510张,设临床专业科室26个、学科专业36个、医技科室8个、社区服务中心4个。拥有飞利浦C型臂 血管造影仪,GE全身多层螺旋CT机、西门子CT机、电子消化内视镜系统、大型高压氧仓等高精尖大中型医疗设备。建有标准的教学物理诊断、化学诊断、外科 总论实验室、生物细胞实验室及动物实验室。拥有呼市地区一流的保健病房、健康体检中心、多功能学术厅、多媒体大教室等设施。
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让患者满意为服务宗旨,先后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医院、文明单位、被呼和浩特市命名为“首府百姓放心医院”。
二、招聘计划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 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43号),批准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354名(其中学校本部110名,附属医院100名,第二附属医院51名,附属 人民医院93名)。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12年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数及岗位需求表》(附件二)。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参加招聘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需求计划表中对年龄另做要求的,以需求计划表为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6、符合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外语、技能、执业资格等要求。
7、户籍要求: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