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和职能划转的需要,充实和加强全旗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根据东乌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9号)有关精神及前期相关部门组织报名情况,经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考(招)录东乌旗食品药品执法队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考(招)录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东乌旗食品药品执法队基本情况
东乌旗食品药品执法队是隶属于东乌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考(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考(招)录职位及名额
计划考(招)录食品稽查职位工作人员5名、药品稽查职位工作人员3名。
四、考(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考(招)录范围
面向全区公开考(招)录。
(二)考(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及学历要求:
(1)非东乌旗户籍具有食品类专业或药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非东乌旗户籍具有食品类专业或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东乌旗户籍具有食品类专业或药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优惠政策及加分
(一)符合上述考(招)录条件1、2条并具有食品类专业或药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户籍,由东乌旗公开考(招)录食品药品执法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予以录用,剩余岗位通过公开考录方式确定录用人员。
(二)具有东乌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