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的,以本次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有效成绩的平均值做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校本部和三所附属医院分别单独设定最低分数线)。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程序:应聘者自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题目,试讲5分钟;面试考官提问5分钟。
(3)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统一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此次招聘对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设面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参加此次面试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校本部和三所附属医院分别单独设定最低分数线)。
3、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х40%+面试总成绩х60%。
4、按照总成绩排名,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计划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须进行加试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凡通过笔试、面试符合录取分数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 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 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 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 用。
(二)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
(三)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