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英吉沙县委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11个)
(一)正科级职位1个
1.英吉沙县人民医院院长(汉族)
(二)副科级职位10个
1.英吉沙县卫生局副局长(民族不限)
2.英吉沙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民族不限)
3.英吉沙县第二中学副校长(民族不限)
4.英吉沙县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民族不限)
5.英吉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民族不限)
6.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主任(民族不限)
7.英吉沙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民族不限)
8.英吉沙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民族不限)
9.英吉沙县良种场副场长(民族不限)
10.英吉沙县城镇阿克巴格社区主任(民族不限)
面向汉族的职位,允许除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 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4. 中央驻疆单位干部和中央、省区市在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 个别职位面向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选调生。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任职资格:
(1)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需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或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满3年;
(3)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需任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或任科员满3年;
(4)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4月30日,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和条件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