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和静县委决定面向全州或和静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职位(10个)
(一)正科级职位2个
1、和静县新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汉族)
2、和静县第四中学校长(蒙古族)
(二)副科级职位8个
1、和静县外宣办主任(汉族)
2、和静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汉族)
3、和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副科长(汉族)
4、和静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蒙古族)
5、和静县巴音布鲁克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蒙古族)
6、和静县旅游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7、和静县总工会副主席(维吾尔族)
8、和静县教育工会主席(维吾尔族)
和静县外宣办主任和广播电视台台长职位面向全州公开选拔,其他职位面向和静县公开选拔。
面向汉族公选职位,允许除维吾尔族、蒙古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自治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驻县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在和静县工作的援疆干部和自治州下派到和静县的挂职干部;
4、和静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任职资格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
(4)报考正科级职位需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
(5)报考副科级职位需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或试用期转正后工作满三年;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3年以上;大学生村官需服务期满3年;
(6)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8)报考党的领导职务,应同时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3、其他条件
(1)和静县新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职位:中共党员,且党龄3年以上。
(2)和静县第四中学校长职位:应是教育类专业毕业,或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和静县外宣办职位:中共党员。
(4)和静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位:应是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广播电视工作三年以上。
(5)和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副科长职位:应是经济类专业毕业,或从事经济工作两年以上。
(6)和静县巴音布鲁克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应是旅游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过旅游工作。
(7)和静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应是旅游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过旅游工作。
计算任职、工龄、党龄时间截止2012年4月30日。
4、下列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因私长期请病假、事假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