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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额敏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2012-05-09 17:22  华图网校 点击: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于5月上旬开始,6月底结束。分为公告和动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决定任命5个阶段进行。

  (一)公告和动员阶段(5月7日-5月15日)

  1、发布公告(5月7日)

  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党建网和额敏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告。

  2、宣传动员(5月7日-5月15日)

  发布公告后,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动员科级后备干部特别是较少民族干部报名参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5月7日-5月18日)

  3、报名(5月7日-5月15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出具报考人员现实表现情况和考核定等情况说明。组织推荐须出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推荐意见,并征得本人同意。

  额敏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额敏县公选办)负责报名。报考人员可到额敏县公选办(额敏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咨询或从有关网站下载《简章》和《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本单位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2张(含电子版);

  (4)属组织推荐的,须出具本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般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5月7日-5月18日)

  额敏县公选办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此次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额敏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党建网公布。

  (二)考试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笔试、面试试卷均用汉文印制,统一用汉语答题。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个环节,分别只作为进入面试和组织考察的入闱资格。

  3、笔试(5月20日)

  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实行“一职一卷”,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科目以人岗相适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专业知识、政策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使用汉语答题,试卷用汉语印制,对吾宗布拉克牧场科技副场长职位可以适当放宽,答题可用哈萨克文字或维吾尔文字答题,但对哈萨克族、维吾尔族考生用汉语答题的可以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公共科目约占70%,专业科目约占30%。

  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5︰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名次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下同)。

  笔试成绩在小白杨-塔城党建网、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党建网公布。

  4、面试(5月26日-5月31日)

  面试以人岗相适为主要原则,具体测试应试者的岗位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邀请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作为群众评委,现场进行打分,同时进行现场监督。

  面试成绩在小白杨-塔城党建网、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党建网公布。

  (四)组织考察阶段(6月1日-6月10日)

  5、“一述一推”确定差额考察建议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组织“一述一推”。个人陈述:每个职位的3名人员在大会上分别作个人陈述,主要陈述个人简历和本人近年来工作业绩,胜任职位所具备的条件,围绕报考职位如何发挥作用、履行好职责等。会议推荐,个人陈述后,参会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前2名人选为差额考察正式人选,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由额敏县委统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突出“人岗相适”、“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形成干得好才考得好的导向。经组织考察公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经组织考察确属优秀,因公选职位限制未能任用的,根据其德才表现,公选后统筹使用。

  (五)决定任用阶段(6月20日前)

  7、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初步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后,经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正科级职位拟任人选,按每个职位2:1的比例差额提名,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决定1名拟任人选,并将差额票决确定的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或书面征求县委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8、办理任职手续。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由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干部任用程序进行复议,取消任职资格,从备选人员中依次确定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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