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州人事局自治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意见的通知》(巴政办 [2007]161号)精神,结合部分州直事业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巡逻大队(事业单位)空编缺岗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
1 、巴州生源或具有巴州常住户口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校(高中)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
2 、经自治州各级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外地毕业生,可报考对应单位职位;
3 、双学士学位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年龄可放宽 5岁;
4 、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5 、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属于夫妻分居的和驻州部队现役军官属于夫妻分居的,其配偶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可以报考对应的州直或县市有关单位;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 、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到有关年度的 8月 16日)。
5 、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汉族职位。
6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 、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 、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储备编制招考录用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和未满聘期或协议期限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 2010年巴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核、公示、录用、培训。
(一)报名与确认
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2010 年 8月 16日 10 : 00- 8月 22日 18 : 30(北京时间,下同)。
2 、缴费时间
2010 年 8月 17日 10 : 00-- 8 月23 日18: 00。
3 、报名方法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 )登录南疆人才网站;
2 )查阅《报名须知》;
3 )签署诚信协议书;
4 )如实填写《 2010年巴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 )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 1寸照片, JPG规格, 20K-50K);
6 )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 )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8 )通过工商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
9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 2010年 9月 13日 10: 00— 9 月16 日19: 30登录南疆人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下载确有困难的,可到巴州域内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寻求帮助)。
4 、报名笔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2000] 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 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 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州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5 、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 )笔试时间: 2010年 9月 18日 -19日(星期六、星期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 、笔试科目
综合类、专业类、教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公安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三门 ;按照汉、维、蒙三种文字进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题的考生须加试《汉语基础知识》(持有国家、自治区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 HSK)中等 C级(六级)以上证书者免试),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科满分均为 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参考资料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事局整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干部政治素养教育读本》。
3 、笔试加分
(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加 10分;
(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笔试成绩加 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者才能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 2010年 10月底)。
( 3)且末、若羌生源或具有且末、若羌常住户口的考生,笔试成绩一律加 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4 、笔试成绩的计算
综合类、专业类、教师类笔试总成绩 =《综合知识》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公安类笔试总成绩 =《综合知识》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公安基础知识》成绩
5 、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类职位(工勤岗位除外)、公安类、教师类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专业类职位和综合类中工勤岗位不设笔试合格分数线。
6 、笔试成绩公布
从 2010年 9月 29日 10时起,考生可通过南疆人才网、巴州白天鹅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安排。
(三)资格审查
1 、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综合类职位(工勤岗位除外)、教师类、公安类职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录 1-2人的职位,按照 1 ︰ 3 的比例确定; 3-10人的职位,按照 1 ︰ 2 的比例确定; 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 1 ︰ 1.5 的比例确定。
专业类职位 (播音主持岗位除外 )和综合类中工勤岗位,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 1: 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专业类职位中播音主持岗位,所有考生(缺考考生或《汉语基础知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除外)进入面试。
缺考一科或《汉语基础知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 、资格审查要求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 1)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巴州团委的相关证明。
( 2)在巴州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才中心相关证明。
( 3)在巴州“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或巴州人事局相关证明。
(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 5)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属于夫妻分居的和驻州部队现役军官属于夫妻分居的,需要携带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