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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洪江市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2011-08-29 15:39  华图网校 点击: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洪江市芙蓉中学

  3、笔试内容:

  ①报考乡镇水利管理站水利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知识;

  ②报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

  ③报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林学相关专业知识;

  ④报考市财政局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财会和计算机基础相关专业知识,其中计算机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15%;

  ⑤报考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员的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其中计算机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5%。

  ⑥报考全额事业编制的学校工勤人员岗位(保安人员)的主要考中学语文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除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人员外,其他职位笔试成绩均占综合成绩的60%。

  5、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复习。

  (二)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洪江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参考人员不进行面试。

  4、面试的方式参照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注重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素质。

  四、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参照《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公示

  考试成绩分阶段向社会公示。

  七、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45-7732539(办公室)

  0745-7732953(报名点)

  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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