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对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及本次招聘各环节事项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招聘计划表》)。
政策咨询: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0571-86145127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0571-89277109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0571-86468553。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