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012年应届生签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017387(鄞州人民医院)、83038515(鄞州二院)、87418607(鄞州区卫生局)、87406572、87406573(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87406571,96178。
附件一: 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二: 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