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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名公告
2012-06-27 09:26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 点击: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76年6月20日至1994年6 月20日期间出生);

  6.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的“2周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周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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