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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名公告
2012-06-27 09:26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 点击: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计算机管理岗位按〔总成绩=(技能测试×40%+(笔试成绩﹢附加分)×3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通过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莲都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非农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若其不能在2012年8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监督电话: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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