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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1052名工作人员

2010-08-25 11:35  |  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5)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6)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党校学历是干部在校学绩的标志。该条例删除了原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表述,按教育部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7)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考。

  (六)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2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规定,2010年笔试每人每科收取费用50元,两科共收取100元,免笔试的按每人50元收取。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省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报名结束2周内,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在上述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云南考试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0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请于9月3日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昭通市人事局进行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0年9月20日至开考前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注: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加分政策、时间、地点及其他考试事项

  1、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分为:文科类、理工科类、医疗卫生类三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部分加专业知识。公共基础部分参考资料使用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指导用书》(上册),不区分考试类别,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分为文科、理工科、医疗卫生三类进行,参考资料为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指导用书》(下册),考试内容为文科类:语文(含作文);理工科类:数学、计算机基础;医疗卫生类: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总分为200分。

  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硕研及其以上(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再进行笔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后择优录(聘)用。请考生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用人单位会在报名后直接与考生联系。

  2、笔试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参照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3)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市文体局证明及相关资料。

  (4)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履行完协议,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对特岗教师履行完合同,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6)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7)以上加分政策不进行累计加分,一名考生只可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

  (8)所有加分依据的审核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在后续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昭通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加分。

  3、考试时间:2010年9月26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

  4、考试地点:由昭通市人事局统一安排在昭通市内考点进行。

  5、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所有岗位按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由昭通市人事局分笔试专业类别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及聘用审批

  1、资格复审、考核、体检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市人事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依据最后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小数部分不为零的,小数部分按照增加一人处理(如:招聘人数为1人的,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X1.2=1.2,按2人进入资格复审,招聘人数为18人的,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8X1.2=21.6,按22人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后按所需招聘人数在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体检,不足招聘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体检。如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最后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由市人事部门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录(聘)用,不得超计划和突破报考岗位数录(聘)用。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按相关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毕业证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或中国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以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4)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5)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本次考试中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其岗位将自动取消。

  2、聘用审批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经认真审核无误后将拟录(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及名册一并务必于规定时间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市属事业单位录(聘)用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规定时间报市人事局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六、考试组织及纪律

  1、考试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工作在市内设置考点,若干考场。各考点必须严格按有关考务、考试纪律严格、规范地组织好考试工作。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对考务、考试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的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

  2、为维护考试聘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通知时效:整个考试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人事部门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聘)资格。

  4、整个考录(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点击下载昭通市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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