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平县2010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
山东省邹平县2010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滨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精神,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县编委下达的编制计划,决定为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应聘人员户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邹平县户籍且父母一方为邹平县常住户口;
(2)符合以上户籍条件人员的配偶,且具有邹平县常住户口;
(3)滨州户籍且父母一方为滨州常住户口的2010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要求:专科、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已具备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的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邹平县2010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邹平县2010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17日。
查询时间:2010年9月14日-18日。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各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邹平人才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9月14日-18日登录邹平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提交)。报名费收取标准为每人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或委托他人于9月18日上午8:30-11:30到邹平县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鹤伴一路中段政务大楼东北侧,坐4路公交车到人才市场下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除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外还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在我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贫困家庭毕业生登记的,提交《邹平县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