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三)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区招考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填写《乌当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二),提交“加分审核处”进行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及复印件办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以及考核情况。 来源:高校人才网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和服务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上述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年限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d.gov.cn/)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成绩中予以加分。
6.加分确认在报名时同步进行,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按管理人员(A类)、专业技术人员(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应聘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试教。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2010年10月26日公布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wd.gov.cn/)、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查分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点: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乌当区行政综合楼10楼1011室)。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如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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