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六)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如所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数与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是否进行面试(试教)。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试教)人员,其面试(试教)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并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复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核,通过审核人数低于招考计划数的岗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通过审核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试教)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安排。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考生的考核主要以遵纪守法和学籍档案记录为考核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2.本简章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实施。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考咨询电话:(乌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录用科:6841746)
监督举报电话:(乌当区纪委监察局:6402350)
附件一:《贵阳市乌当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乌当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发表评论